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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第二中学2018年初中招生简章

文/单位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8-7-24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原胜利油田第二中学)创建于1966年,学校分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77.03亩(其中南校区145.87亩,北校区131.16亩)。学校设高、初中两部,高中部现有60个教学班(其中南校区有高一年级20个教学班,高三年级20个教学班,初中四个年级共24个教学班;北校区有高二年级20个教学班),在校生总数3872人(其中高中在校生2942人,初中在校生930人)。

        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323人,一线教师278人(其中高中部一线教师193人,初中部一线教师83人)。一线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山东省特级教师2人,山东省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教学能手4人,东营名师、东营市学科带头教师、东营市教学能手、胜利名师、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学科带头教师、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教学能手80人。

        近年来,胜利二中紧紧围绕“没有升学率就没有今天,只有升学率就没有明天”的基本办学理念,始终践行“让生命绽放精彩”的核心教育理念,立足当下,放眼未来,致力于打造一所教育信息化、办公网络化、管理智能化、办学现代化的齐鲁一流的精品学校。全校教职员工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实现了以高、中考成绩不断取得历史新突破为突出亮点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并逐渐形成了以数字化智慧校园建设、学校文化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部建设、全员育人、国家课程校本化研究、艺体特长培养、三级家长委员会建设等为鲜明亮点的学校发展特色。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金牌学校、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山东省绿化工作先进单位、东营市教学质量优胜学校、东营市文明单位、东营市五一劳动奖状、东营市教育现代化学校、东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东营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东营市素质教育先进单位、东营市共青团系统先进单位、东营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等8项国家级荣誉称号、10多项省部级荣誉称号、30多项市级荣誉称号。

        学校根据《胜利教育管理中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胜利第二中学2018年初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严格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和招生计划招生,免试安排招生服务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胜采小学、油建小学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6个班,300人。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信或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父母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1份。

5.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或学籍表)。

6.填写上交《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1)原籍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1份。

(5)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或学籍表)。

(6)填写上交《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1份。

(5)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或学籍表)。

(6)填写上交《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

(三)提供证明材料的标准要求

所有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学生家长提供的所有材料和信息必须准确、齐全,如果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则不予接收学生报名,一律予以退回。证件或材料原件待学校审核后立即退还,复印件学校留存上报管理中心审查复核。

五、说明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2、报名入学提供的学籍证明(或学籍表)、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必须有教育、房管、户籍、劳动保障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签章和经办人签名。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全面实施“阳光分班”。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初一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职工代表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加,在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监督下,对入学新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将对均衡分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学籍注册。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两周内到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学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证明(或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招生工作流程

1、常住居民子女家长带全所需材料于8月13—14日上午(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到胜利二中初中部北教学楼一楼教室(从学校北大门进入)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非常住居民子女家长带全所需材料于8月14日下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到胜利二中初中部北教学楼一楼教室(从学校北大门进入)报名(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接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3、8月16日—17日,学校组织入学材料核查,整理学生入学信息。

4、818日—20日,学校按照管理中心要求上报《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生汇总表》和入学证明材料,管理中心集中复核。

5、821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6、8月22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和学生携带户籍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签字。参加学生素质测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7、827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8、9月1日上午8:00初一新生报到。

七、不明事宜,请咨询初中教导处,咨询电话8624084

初中教导处

2018年76